一、我對海內外任何社會問題的介入,主要是從個人的角度介入、是文化和精神層次的介入;我對任何問題的思想立場的表達,也只代表個人思想立場的表達。無論“介入”或“表達”,都只是我個人獨立思考和自由表達範圍內的事情。我個人的權利神聖不可侵犯,這一權利絶不由任何黨派、組織和團體在未事先徵得我同意的情况下而轉讓或取代!
“政治”對我個人而言就是“良心”或人類社會“良知”,而無涉任何黨派、組織、團體的政治立場和精神理念、更非追逐和謀取任何社會功利的途徑和方式。何爲“良”、何爲“知”?我有自己獨立判斷的能力,也理應同人一樣平等享有自我判斷的自由權利,不需要別人的頭腦代我思考,也不需要別人的聲音代我經由媒體轉述和向社會公衆傳達!
假若要給美國總統布什寫信,也不用別人爲我代筆,在表達人類健全的自由精神理念時,我所思考包括表達的深度、廣度及其本眞和獨特性絶不遜色於人。本人早先在上世紀文革危害遺禍慘烈的中國、就曾就人權和言論自由問題以中國公民的名義向世界發出過呼籲。此其一。
二、你以“未來中國論壇”的名義就中國舉辦奧運問題致布什總統的公開信,發表了才通知我上面有我的名字,這令我百思不得其解、也難以接受。我不知道爲什么事前不通知我,所寫文字事前讓我過目,徵得我的承諾或認可?!爲什么如此重大的面對整個國際社會的問題,在未與我達成共識之前就貿然自行代我簽上我的名字?!我認爲,這是對我作爲獨立的個人的不尊重,也是對我作爲一個人的正常權利的侵犯!在任何問題上無論作出任何反應、持任何立場和姿態,必須由我個人來決定。而我個人作出何種決定和選擇,完全無涉于他人。未經我同意擅自由他人代我作出抉擇,就是對我的權利不尊重,這本身就是對我的人權的侵犯。
我此生以往始終是一個“天馬行空、獨往獨來”者,正因爲對個人生命自由的執著追求和堅守,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末被人強行冠以“害群之馬”的帽子。其實我獨自揚蹄騰空而嘶鳴,本是勇于冲刺和擔當的自由生命的作爲,但在一個扭曲的社會環境中,事情的眞象卻被人爲遮蔽和歪曲,這一史實數十年來至今未予澄清!
三、我在此表明,無論在國內還是海外,我旣不是什么“體制內的體制外”者,也不是什么“體制外的體制內”者。我只是社會的普通一員。作爲一個常人,我無角逐和爭奪世俗權勢的慾望;作爲一個詩人,我個人奉行“君子群而不黨”,但在道義上支持眞正“立黨爲公”。無意于以任何黨派政治理念面對廣闊的人生、更不直接、間接客串和扮演“政客”的角色。如果一定要作出一種社會政治定位,那么,我可以説我只是個“體制外的體制外”者、一個追求生命自由而非世俗社會政治功利者,一個在精神上追求與天地同一、超越于社會層次之體制內外界定的孤獨的“思想者”。我關注並追求“人人生而平等”的權利和個體生命存在的價値和意義,它在性質上有別於黨派政治!我熱衷于文化和精神創造活動,而無意于在具體的社會政治功利圈中?打、爬滾。在這個意義上,漂泊于海外的我,追求的是對各種黨派政治意識的精神超越而不是沉浮于其中!
四、你心目中的中國不等同于我心目中的中國。我心目中的中國也不以任何執政黨或反對黨取而代之。對我而言,中國就是中國!它永遠是我的父母之邦、永遠是我心中的中國!它是生我養我的一方水土,也是我魂牽夢繞的故國家園。我從來不囿于任何精神意識、理念乃至偏見反對“中國”舉辦奧運,而是對中國千載難逢首次舉辦奧運會從深心認同!!!不僅如此,在它舉辦“體育”奧運會之外,我還希望它舉辦“精神”奧運會或“文化”奧運會。希望這個國家的精神生命起舞,向世界展示東方精神的奧秘和人類自由靈魂的美麗!
五、任何人尊重個人權利的同時也請尊重別人的權利。也就是説我的言論自由、我的任何社會抉擇包括我的思想立場和行爲表達,純屬我個人的事情,無須別人爲我作主或作出任何決定!這個世界是“百鳥齊鳴”的世界,每一只鳥都有它鳴叫的自由,不同的叫聲和諧交響,而不是互爲干預,相異的聲音互爲衝撞、抵觸乃至指斥。網絡媒體上多次發現對我“包産到戶”代爲“鳴叫”之聲,針對類似事情,我在此不得不發表聲明,此“聲明”也可視作我作爲一只“鳴叫的鳥”的“獨立宣言”。
我以爲,無論從正反兩個方面看,二十一世紀的今日傳統“振臂高呼”的“運動”形式早已經結束!改變一個社會、促進它的進步的方式是多元的,其中主要的是觸及社會深層靈魂的變化,而能擔負起此項重任的首先是而且必然是當代中國自由精神文化。
我們的觀點也許不盡相同,但可以彼此包涵、兼容;不同人生理念選擇的人,仍然可以互爲溝通和交往,也不排斥成爲朋友。這是許多人做不到的,人們相互之間意見相合就笑臉相迎、認知相異就怒目而視。旣丢了一個“和”字、也捨了一個“容”字。面對有限人生,每個人有不同的態度、不同的途徑選擇、不同的自我精神定位,理應互爲尊重,推動當代中國民主進程也如此。我只是一個生活在心靈夢境中的人,整個世界對於我就是一首詩。面對人與人之間心性的千差萬異,我呼籲世界的“和合”與“寬容”。
爲杜絶以後類似事情的再度發生,我有必要公開發表此聲明,以免有違我的本意和侵犯我的獨立權利。
2007年8月14日凌晨草就于新澤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