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正月初八,我的奶奶、爸爸、媽媽、姐姐、哥哥、弟弟、妹妹、還有我的未婚妻,把我送到村里送兵的馬車上。“駕!——”當馬車向縣城剛一出發那一瞬間,與親人分別的滋味兒是從來沒有過的難受哇。就這樣,我與家人戀戀不捨的離開了……
到了部隊第一堂大課是在團大禮堂由團孟副政委給新兵講課。首先,學習毛主席的《爲人民服務》。主題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軍人以服從命令爲天職”。
之後,孟副政委講了一條紀律:“咱們部隊,新入伍的戰士,從今天起,到服兵役結束那天,這期間不準結婚,不準處女朋友和談戀愛,也不準寫、郵情書。如果經檢查發現有違反上述紀律者,立即開除軍籍,裝進檔案……”
根據部隊這條紀律,我立即給未婚妻寫了一封信,把部隊的相關紀律、孟副政委的講話,如實向她進行了詳細的説明。我表述了我的想法——我是一名軍人,個人服從組織,我必須遵守部隊的紀律,今後不能通信聯繫了……
她接到我的信後,很快回了我一封信:“今後情書不寫、不郵了,我的關係不能斷。”
我生怕影響集體榮譽,我回了一封信:“爲了革命,咱倆之間的婚事,就到這了。長痛不如短痛,你、我都理解吧!”就這樣,兩封家書,退了婚。
4年後的1968年,我退伍回到家鄉。大嫂對
我説:“你的未婚妻對你實心實意的。那時候她到咱家來,看着你從部隊郵回來的照片,痛哭流涕……咱們全家人這才知道你不要人家了。後來聽説人家還得一場大病呢!再後來,她找了一個姓牛的開拖拉機的。”
軍人以服從命令爲天職。我沒有變通。
半個世紀過去了,對與錯,是與非,誰人評説啊!?
作者呂世申:黑龍江省明水縣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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