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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城消息    

   

黃唯律師談王又曾案 牽涉政經問題

 〔本報訊〕美國移民法庭7日對王又曾案進行第二次聽證,台灣檢方雖已對王又曾求刑30年、王妻王金世英求刑28年,外界對於美國移民法庭會對王案做何種宣判,仍有不同的猜測,克里夫蘭著名華裔移民律師黃唯對這個問題提出她的看法,該案不僅是法律問題,也涉及政治、經濟等問題,所以要從多方看。
    黃唯表示,據報導,王又曾持有的護照已經被台灣及多明尼加兩國註銷,因此所有美國簽證同時無效,但因王金世英有美國籍,表示事先已有移民傾向,因此本案涉及214(b),即外國人在申請入境時,必須能使領事官員確信其具有非移民資格,否則將被視為移民。
     其次,王又曾的台灣護照已經被註銷,美國在考慮與中國大陸和台灣的政治局勢後,可能透過這個機會吿訴全世界,任何國家在未經過正常的審判和定罪,不應就吊銷其公民的護照。黃唯認為,此案涉及不只移民問題,它也涉及到大量的資金和整個民主國家的原則問題。
     第三,如果負責發放進關檔案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和促進政府間關係的美國國務院,有權決定是否讓王又曾進入美國,或是對他啟動遞解出境程序。他們願不願意給移民局官員和移民法官這麼大的壓力呢? 第四,身為一個精明的生意人,王又曾即使身為美國公民,一定有合法避稅之道,但為什麼他沒有申請綠卡呢?移民局可能會考慮這些問題。
     此外,有人猜測王又曾可能用「令人信服的恐懼」申請留美,根據法令,以非法護照或沒有護照而進入美國的民眾,可向移民局提出他們害怕回國找不到工作或無法生存的證據。但由於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此項心理恐懼的申請很難令人信服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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