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您來投資 有關五十萬美元投資移民事宜
1. 請確保投資者資産凈値至少50萬美元,並證明資金來源合法;
2.
投資移民地區中心中心一旦認可投資者資格,即簽署預訂合約、合作關係合約、以及保密協議備忘録。證明投資者資産凈値達一百萬美元是資格要求。
3.
我們將需要提供投資者過去五年的報稅記録、收入證明、健康狀况、銀行記録、工作簡歷等(取決于投資者怎樣獲得投資資金,無論通過商業銷售、房屋出售),需要向美國公民和移民事務中心(USCIS)
提出申請( I-526)。該投資項目每季度有營業報吿,每年度有年度結算,年度盈利額可以提取。
4. 若申請獲準,據USCIS的導向,
未來6年中資金局限于投資項目有一定風險。但此風險在最小程度,因其與投資貸款相似,沒有必要擔憂必須的條件提供10個人員的工作,投資管理也沒有必要。
5. 若申請被拒,50萬美元將退還投資者
6. 一但I-526獲準,緑卡獲取程序(packet 3 and 4)將通過國家簽證中心(NVC)操作;
7.
投資者將從美國領事館收到移民簽證,並憑此進入美國。該簽證是兩年期的限制性緑卡,在兩年期即將到期之前投資者需以I-829申請免除所附限制條件,屆時投資者需證明其投資仍在地區中心合作關係項目上。若I-829獲準,投資者將獲得十年期緑卡;
8. USCIS 的I-526申請進程大至6 到8周,我律師所向USCIS提出I-526申請的準備工作大約需要幾周,全部進程
約9-12個月。
想要更進一步瞭解情况請打電話216 324 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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