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再投資計劃是指公司允許普通股股東將分得的股息用于購買額外的公司普通股股票的一種安排。股息再投資計劃始于本世紀60年代,發展于70年代。到1984年,在美國已經有1000多家公司提出了普通股股東的股息用于再投資的計劃。股息收入用于再投資可以使股東享受到複利收益--即通過我們平時所説的“利滾利”的方式讓投資快速增長,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説這一理由已經足以充分説明股息再投資的必要性。然而將所得股息再投資並不一定適用于所有投資者,下面我們就來看看股息再投資的優缺點,您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况來決定是否有必要將股息再投資。
首先我們來關注一下股息再投資的優點。最主要的一點莫過于前面提到的:投資人可以通過股息再投資持續增持公司股份,讓投資通過複利快速增長。另外,如果公司每次派發的股利都用于再投資可以有效降低投資成本和風險。因爲在投資高點時,股民只能購入少量股票;相反,在投資低點時,卻能購入較多股份從而降低平均投資成本。其次,由於股利全部用于再投資,股票投資收益率的計算將會變得極爲簡單。不需要任何的前提假設,股票持有期間的收益率即爲眞正的投資收益率。最後,如果投資人選擇在收到現金股利後通過股票經紀賬戶再投資是需要向經紀人支付傭金的,而股息再投資計劃則沒有交易費用。
雖然股息再投資有着上述諸多好處,很多投資人卻因爲種種原因放棄這一做法。例如:您需要用股息來支付目前的生活費用;或許您的理財師建議您持有一部分現金因爲您需要在近期的投資組合調整中增持某一類資産;如果選擇再投資,即使沒有收到股息支票您仍必須支付股息稅。曾經最令投資者頭疼的應該就是複雜的跟踪記録,美國國稅局(IRS)要求投資者追踪每次購買股票的成本基礎。不過現在新的稅法條例將這一旣瑣碎又繁重的任務轉嫁給了經紀公司。根據新的稅法條例規定:自2011年起,股票經紀人必須將該稅務年度購買股票的成本基礎申報給國稅局(IRS);共有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和通過股息再投資計劃購得的股票自2012稅務年度起也需要經紀人申報成本基礎;從2013年開始,固定收益證券和股票期權的成本基礎也將由經紀人上報國稅局。
投或者不投?股息再投資計劃並不一定要二者必選其一。有時候您會發現也許第三種選擇更適合您。您可以充分利用退休金賬戶,將一部分股息用于再投資享受稅收遞延的複利收益;將另一部分股息用于必要的生活或者其它計劃內的費用支出。您的理財師也可以幫助您更合理的計劃股息的用途,使您的投資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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