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布、匹兹堡及各地消息

 

納稅人權利法案:

美國納稅人有權享有公平公正的稅務制度

 

 國稅局稅務提示 2022-154 2022 年 10 月 6 日
稅務公平意味着稅務制度對所有公民都是公平的。這不僅僅是一個概念,更是法律。享有公平公正的稅務制度的權利是《納稅人權利法案》中的十項權利之一,該法案明確概述了每位納稅人的基本權利。
以下是國稅局希望所有納稅人瞭解的有關這項權利的含義:
* 納稅人有權期望稅務制度會考慮可能影響納稅人債務、償付能力或及時提供資訊的各項事實與情况。
* 如果納稅人遇到財務困難,他們有權從納稅人辯護服務處獲得幫助,從而能夠通過正常的國稅局渠道來妥善及時地解決其稅務問題,
* 無法全額支付稅收債務並滿足特定條件的納稅人,可以與國稅局安排付款計劃。這意味着納稅人將在一段時期內支付特定的金額,通常是按月支付。
* 納稅人可以提交折衷付稅提議,要求國稅局接受低於全額的金額來結清其稅收債務,如果納稅人:
o 相信他們不欠全部或部分稅收債務
o 無法在法律允許的徵收時間範圍內支付所有欠稅
o 認爲國稅局在決定是否結清債務時應考量其公平、困難或公共政策等存在的因素
* 國稅局有一份全國和地方指南的清單,包含了在考慮結算減少某人稅收債務時所採用的基本生活開支。如果使用此指南會導致納稅人沒有足夠的錢來支付其基本生活開支,國稅局員工則不能使用該指南。這種情况下,國稅局將採用納稅人的實際開支。
* 國稅局不能沒收某人的所有工資來徵收其未繳稅款。一部分工資可以免徵,從而讓納稅人能夠支付基本生活開支。
* 對於在法定追討期限到期後所評估的稅款與債務,或是錯誤或非法評估的稅款與債務,國稅局有權對過度評估的未繳部分稅款與債務進行減免。
* 當國稅局員工導致了不合理的延誤或錯誤,且錯誤的主要方面不歸咎于納稅人時,國稅局有權酌情減少納稅人缺額付款所帶來的利息。
更多信息:
第1號出版物,您作爲納稅人的權利
納稅人辯護服務處(英文)
訂閲美國國稅局稅務提示(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