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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納稅人的權利:每位納稅人都有隱私權

 

 稅務提示 2022-127
   保護美國納稅人的隱私,是國稅局的重中之重。隱私權是納稅人權利法案賦予所有納稅人的十項權利之一。
   納稅人有權期望國稅局的任何調查、檢查或執法行動都符合法律規定,並且不會造成不必要的侵擾。納稅人還可以期望國稅局尊重所有正當程序權利,包括搜查和扣押保護,並將在適用的情况下召開催收正當程序聽證會。
以下是有關納稅人隱私權的更多詳情:
* 國稅局不能扣押某些個人物品,例如敎科書、衣服和未送達的郵件。
* 國稅局不能在未獲得法院批準的情况下扣押個人住所,並且國稅局必須證明無合理替代方法徵收欠稅。
* 有時,納稅人會提交與爭議欠稅金額有關的清償提議。正式名稱爲“欠稅爭議折衷方案”(Doubt as to Liability Offer in Compromise)。提出此方案的納稅人無需提交任何財務文件。
* 在審計過程中,如果國稅局未發現合理迹象表明納稅人有未申報的收入,將不會尋求關於納稅人生活方式的侵擾信息和無關信息。
* 納稅人可以期望國稅局的催收行爲不會造成不必要的侵擾。在催收正當程序聽證會期間,上訴辦公室必須平衡上述預期與國稅局提議的催收行動以及有效徵稅的總體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