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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將于2022年4月發出通知,

幫助納稅人糾正備用預扣稅錯誤

IR-2022-87,2022 年 4 月 15 日
華府 — 美國國稅局今日提醒納稅人,2022年4月中旬,將向提交了某些類型稅務資料申報表的付款人發送 CP2100和CP2100A通知,他們提交的信息與國稅局記録不符。
這些稅務資料申報表包括
* 表格 1099-B,經紀人與易貨交易的收益
* 表格 1099-DIV,股息和分配
* 表格1099-G,某些政府付款
* 表格1099-INT,利息收入
* 表格1099-K,支付卡和第三方網絡交易
* 表格 1099-MISC,雜項收入
* 表格 1099-NEC,非雇員補償
* 表格 1099-OID,原始發行折扣
* 表格 1099-PATR,從合作社收到的應稅分配
* 表格 W-2G,某些賭博奬金
CP2100 和 CP2100A 通知每年發送兩次;第一次在9月和10月郵寄,第二次在次年4月郵寄。這些通知會吿知申報人他們的稅務資料申報表缺少納稅人識別號碼 (TIN)、名字不正確或二者皆有。
每份通知都有一個收款人列表,收款人被發現存在納稅人識別號碼問題。付款人需要將通知中列出的賬戶與其賬戶記録進行比較,並在需要時更正或更新其記録。這還包括更正向收款人支付的備用預扣稅款。
這些通知還吿知付款人他們對備用預扣稅負責。如果出現以下情况,上述稅務資料申報表中報吿的付款將被扣繳備用預扣稅:
* 付款人在支付可申報付款時沒有收款人的納稅人識別號碼。
* 收款人未按照可申報利息、股息、經紀人與易貨交易賬戶的要求證明其納稅人識別號碼。
* 國稅局通知付款人,收款人提供了錯誤的納稅人識別號碼,且收款人未按要求證明其納稅人識別號碼。
* 國稅局通知付款人開始備用預扣,因爲收款人沒有在其稅表上報吿其所有利息和股息。
付款人仍然對他們未能備用預扣稅款的金額負責,並且可能會受到處罰。第1281號出版物《關於缺失和不正確姓名/納稅人識別號碼的備用預扣稅》(英文)中提供了更多信息,可幫助付款人遵守備用預扣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