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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爲颶風艾達受災民衆提供額外稅收寬減

國稅局爲颶風艾達受災民衆提供額外稅收寬減:密西西比州部分地區的9 月 15 日、10 月 15 日截止日期和其它日期進一步延長至 1 月 3 日; 11 月 1 日的截止日期仍適用于該州其它地區IR-2021-210,2021 年 10 月 27 日
華府 — 美國國稅局今天宣佈,密西西比州部分地區的颶風艾達受害者現在有更多的時間提交各種個人和企業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截止日期延遲到2022 年 1 月 3 日。
繼之前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 (FEMA,英文) 宣佈密西西比爲受災地區後,美國國稅局正在向該州新指定地區提供這種擴大的寬減,以用于個人或公共援助。此前,美國國稅局爲整個密西西比州提供了特殊寬減,將各種納稅申報和納稅截止日期推遲到 2021 年 11 月 1 日。
目前,擴大的寬減適用于艾米特、克萊伯恩、科比亞、科文頓、富蘭克林、喬治亞、漢考克、哈里森、杰克遜、杰斐遜、杰斐遜戴維斯、勞倫斯、林肯、珍珠河、派克、辛普森、沃爾瑟爾、韋恩和威爾金森縣。 10 月 22 日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聲明中新添加的司法管轄區都將自動獲得國稅局的擴大寬減。
對於密西西比州其它地區受影響的納稅人,截止日期仍然是 11 月 1 日。當前符合條件的地區列表可在 IRS.gov 的受災稅收寬減頁面上找到。
新的寬減措施推遲了從 2021 年 8 月 28 日開始的各種納稅申報和付款截止日期。因此,受影響的個人和企業可以在 2022 年 1 月 3 日之前提交申報表並支付原定在此期間到期的任何稅款。這意味着個人如果提交 2020 年報稅表已經有效延期到 2021 年 10 月 15 日,現在可以在 2022 年 1 月 3 日之前提交。但是,美國國稅局指出,如果2020 年申報表相關的稅款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到期,這些付款則不符合此項寬減的條件。
2022 年 1 月 3 日的截止日期也適用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到期的季度預估所得稅付款,以及通常在 2021 年 11 月 1 日到期的季度工資稅和消費稅報稅。原定或延期到期的企業也有額外的時間,其中包括2020 年延期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到期的日曆年合夥企業和S 公司,以及 2020 年延期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到期的日曆年公司。它也適用于2020 年延期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期的日曆年免稅組織。
此外,納稅人只要在 2021 年 9 月 13 日之前繳納稅款,2021 年 8 月 28 日或之後和 9 月 13 日之前到期的工資稅和消費稅繳納的罰款將寬減。
國稅局受災稅收寬減(英文)頁面詳細介紹了符合額外時間條件的其它報稅、繳納稅款和與稅務相關的行爲。
納稅人如果在國稅局登記地址位于受災區域,則國稅局自動向他們提供申報和罰款寬減。因此,納稅人無需聯繫國稅局即可獲得此項寬減。但是,如果受影響的納稅人收到來自國稅局的延遲申報或延遲付款罰款通知,而該通知的原始或延期申報、付款或存款到期日在延期期限內,則納稅人應撥打通知上的電話號碼以接受罰款寬減。
此外,美國國稅局將同時幫助居住在災區以外、但其記録位于受災地區並滿足延期條件的納稅人。居住在災區以外的符合救濟條件的納稅人需要致電 866-562-5227 聯繫國稅局。這還包括與公認的政府或慈善組織有關聯的協助救援活動的工作人員。
聯邦宣佈的災區中遭受未投保或未報銷的災害相關損失的個人和企業若要申報,可以選擇在損失發生當年的申報表(在這種情况下,通常爲明年提交的 2021 年申報表)或上一年(2020 年)。請務必在任何索賠損失的退貨上寫下 FEMA 聲明編號 - 與早期救濟相關的 EM-3569 或新救濟相關的 EM-4626。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閲547 號出版物(英文)。
稅收寬減是聯邦對颶風艾達造成的損害作出的協調一致反應的一部分,並基于 FEMA 對當地的損害評估。有關災後恢復重建的信息,請訪問disasterassistance.gov。